吸收塔施工技改引發的吸收塔起火
吸收塔除霧器避火措施: 1.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避寒避凍避火專項檢查,舉一反三,排除事故源頭,抓好整改落實。 2.參與改造除霧器施工的單位停工整頓,組織安全培訓,汲取事故教訓,同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自查,排查源頭,增強安全意識。 3.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專項排查工作,查出可能性的源頭,下發整改任務書限期完成整改,實現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 4.加強系統改造避火區域作業的安全管理,對吸收塔等避火區域設備的管口、人孔和法蘭接口進行物理隔離,加裝堵板。 5.認真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兩票制和《濕法系統作業避火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工作票"三種人"的各項管理職責。嚴格控制現場動火作業范圍,未經施工單位書面申請,并得到監理、電廠的審核批準,各施工單位不得在避火區域進行何種形式的動火作業。 6.充實工程管理和安全監督人員,嚴格執行公司《外包作業安旁站監督管理規范》,各項作業前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針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編制《外包作業安全旁站監督通知單》,落實現場旁站人員,實施全過程現場安全監督。 7.繼續嚴格執行濕法改造避火區域的封閉管理,在吸收塔周圍區域完全封閉隔離,設專人管理,對進出人員要檢查、登記,避免攜帶火種進入避火區域工作。 8.加大濕法系統的改造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違章行為。 9.組織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修改、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落實各層人員、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堅決禁類事故的發生。 10.動火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電廠相關人員要對施工區域內以及可能影響的其他區域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易燃雜物和火源,并在現場留守兩小時以上,避免復燃火災事故。